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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北区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 来源:江北区金融办
  • 时间:2017-03-13 09:37:51
  • 阅读:11
  • 为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政府出资投保九大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并逐步向食品相关环节推广商业保险,推进企业自主保险与政府购买保险相互补充的模式。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行的原则,试点启动阶段的保障范围为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绿色食品、生态旅游山庄)、农副产品种植、养殖业、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重大活动期间集体就餐保障、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等,该九大类领域由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江北区出资100万元为以上项目购买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

        在试点启动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向辖区食用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环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由企业支付保费,建立健全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为江北区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

    江北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报机构为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太保财险、长安责任、中国平安财险五家宁波分公司组成的“共保体”。

        保险机构设立“宁波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营服务中心江北分中心”,具体服务江北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建立全程服务体系,事前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费率水平,事中定期对投保单位进行检查,督促被保险人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并及时告知街道(镇)食安办、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后加强理赔服务,保证赔付过程公开透明,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成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助推器”、保障食品安全的“稳定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