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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来源: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时间:2026-03-16
  • 阅读:
  • 甬金管审〔2026〕1号


    宁波市北仑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仑金管〔2026〕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其注册资本由21241.7364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增资后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途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相关增资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宁波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