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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 时间:2025-08-11 16: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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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出台背景

    (一)国家有部署。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举国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金融、产业、科技良性循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全国科技大会上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如何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宁波有基础。我市科技金融发展基础较好,本外币贷款余额、私募基金数量分居全国第12位、7位,还先后获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股权投资份额转让、并购贷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等一批国家先行先试改革试点,有效发挥了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保障作用。如何在更高起点,为国家科技金融改革示范探路、为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亟需加强科技金融系统谋划。

    (三)现实有需求。宁波是制造业大市,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正处在关键期,面对“高投入、高风险”特征,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科技创新还有待深化。另外,当前各城市都将发展科技金融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大力度引资金、聚机构、争试点,对资源竞争日益激烈。从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的维度,我市非常有必要谋划新一轮科技金融政策,引导更广泛市场主体、更多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活动中。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

    2.《关于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国科发资〔2025〕47号)

    3.《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金办发〔2025〕31号)

    4.《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财金〔2024〕60号)

    5.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

    6.《关于开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银发〔2024〕54号)

    7.《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方案》(甬党发〔2025〕3号)

    8.《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甬政办发〔2023〕33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七部分,共提出18条具体举措:

    一是目标导向上,提出“一个万亿、两个千亿、四个百亿”计划,即三年新增信贷1万亿元,直接融资500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科技保险保障1000亿元,并购重组700亿元、融资担保400亿元、“双Q”基金200亿元、AIC基金200亿元。

    二是政策内容上,聚焦三个“突出”:突出财政、国资、金融联动,发挥财政撬动、国资领投和金融主力军作用,“股贷债保担”联动,做大我市科技金融总盘子。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落实尽职免责办法,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搭建科技企业名单库等,打通科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突出锻长板与补短板并进,推动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并购贷款、知识产权等已有试点加快推进,争取员工持股贷、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等在我市复制推广。

    三是具体举措上,突出七个“更加”:一是更加注重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从信贷总量、结构和产品创新等方面,着重提出要对科技企业无还本续贷给予贴息、开展科技企业首贷户拓展行动、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等。二是更加注重提升资本市场功能,从提高直融比重、推动企业上市、加强并购重组等方面,着重提出要对科技企业发债给予贴息支持、制定科技企业上市扶持专项政策、对科技企业并购重组给予支持等内容。三是更加注重激发股权投资机构潜能,从优化国有基金运行、促进政府与市场化基金协同、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等方面,着重提出要建立国有基金尽职免责工作机制、组建产业链投资基金、打造宁波股权投资集聚区等内容。四是更加注重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从推动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着重提出要制定科技保险创新补贴细则、实施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等内容。五是更加注重科技金融专营服务体系建设,从支持专营机构建设、加强融资担保等方面,着重提出要扩大专营金融机构业务权限、将科技企业融资担保额提高到3000万元、强化科技融资担保激励保障等内容。六是更加注重创新研发支持,从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等方面,着重提出对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重大金融科技攻关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补助等内容。七是更加注重完善配套保障机制,从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数字化赋能、加大评价引导等方面,着重提出要建立基于创新能力评价的风险补偿机制、搭建宁波地方征信平台、建立科技企业动态培育库、开展金融机构服务科技企业效果评估等内容。

    (二)适用对象

    全市科技企业及开展科技金融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

    (三)实施时间

    2025年8月23日起施行。

    四、若干问题解答

    问: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答:《宁波市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为我市科技金融发展的综合性文件,为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后续我市还将出台科技信贷、债券贴息实施方案,上市、并购重组专项政策,国有基金尽职免责办法、科技保险、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细则等配套政策。

    五、关键词解释

    投贷联动:指“信贷投放”与“股权融资”相结合的一种融资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为科技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无还本续贷:指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由其主动申请,经银行机构评审通过后,以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金融机构尽职免责:指金融机构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委金融办

    解读人:薛立

    电话:0574-8918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