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和《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我局选取了24家典当行开展年审。年审结论为通过的20家(其中通过A类14家,通过B类6家),不予通过的4家。
现将本次年审通过类和不予通过类的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6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向我局书面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4-8918609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6楼。
对年审未通过但尚有有经营意愿、有经营能力的典当行,可继续整改,整改期间暂不得新增收当业务,待企业完成整改并经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附件:2023年度宁波市典当行年审结果公示表
宁波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