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加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金融促消费提出要求,提出要制订专项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鼓励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专项政策,通过财政政策、社会政策和金融政策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在此背景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制订金融专项政策,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二、起草依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4号)
三、主要内容
《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共分为四部分、十条主要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助力居住购房消费,主要包含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广“带押过户”模式,加大家装家居消费信贷支持等内容。
第二部分,助力汽车、餐饮文旅体育等领域消费,主要包含加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激活餐饮文旅体育等服务业消费金融需求,加强受疫情影响企业支持力度,创新乡村振兴、新市民、绿色低碳等新兴消费业态的金融服务等内容。
第三部分,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主要包含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发展多元化金融产品等形式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优化保障体系释放消费潜力等内容。
第四部分,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主要包含开展金融促消费专项活动,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等形式完善消费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
四、文件实施日期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人:朱一琪 联系电话:0574-89292376
政策原文: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