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余姚市贤至典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余金管〔202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原股东浙江舜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64.6万元、占比46.46%的股权,转让给余姚市鑫铭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转让后的股本结构为:余姚市鑫铭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600万元、占比60%;余姚市翔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00万元、占比40%。
请持本批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