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金融、产业、科技良性循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和养老金融五篇文章”。“甬江科创区”是我市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的重要载体与抓手。为推动我市金融服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宁波证监局、市科技局、甬江科创办共同印发了《关于支持甬江科创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金融专项政策》。
二、起草依据
《关于甬江科创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若干政策意见》(甬党办〔2023〕26号)。
三、主要内容
《专项政策》共提出十条具体举措。
一、加大科技信贷支持。明确了引导各金融机构对甬江科创区加大信贷规模供给,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并提出三年单列信贷规模1000亿元。
二、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提出了力争三年新发生债券、股权等各类直接融资1000亿元。明确了对上市融资企业、成功上市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功上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上市的科创板企业和入选全市拟上市企业培育库且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的奖励标准。
三、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机构。明确了对投向宁波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的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四、提升保险保障功能。明确了对“三首”产品和对支对企业投保“三首”产品的奖补标准。
五、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撑。探索设立政府性科创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智创担”“投担联动”等创新业务,构建“政银担投”多元化融资支持机制,提出了对中小微企业,三年提供融资担保100亿元。
六、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服务。明确了在甬江科创区试点建立企业“研值”“创新积分”增信机制,建立“技术流”专业风险评价体系。深化投贷联动模式,提出了三年引入投债基等总部资源及新型金融工具1000亿元。
七、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先行区。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业务,并提出了三年提供知识产权融资和科技保险保障100亿元。
八、推进科创金融产业园建设。主要包括在甬江科创区建设股权投资创新发展集聚区和科技金融孵化与服务平台。
九、加强金融配套服务。主要包括人才安居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和与重大科研孵化平台的深化合作。
十、健全合作对接机制。主要包括投融对接会、组建专家团队、科技金融论坛等,建立产学研融合体系。
四、政策实施日期
《专项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联系人:薛立 联系电话:0574-89185885
解读机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