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研究分析重大金融发展问题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2.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以下简称“一行两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在甬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负责金融服务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协调区县(市)金融工作。
3.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推动本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改制、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对地方国有控股和参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管理。
4.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集聚区建设,推动全市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推动金融科技运用。协调开展金融招商,推进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5.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发展。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场外市场挂牌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协调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工作。协调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
6.负责牵头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
7.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
8.负责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对本辖区内交易场所实施监管。负责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协助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9.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10.牵头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人才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深化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地方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衔接,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和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3345.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334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8.41万元,占97.09%;上年结转收入97.50万元,占2.91%。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3345.91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3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8.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8.48万元、金融支出(类)113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01.8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64.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9.46万元,项目支出1612.25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252.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248.41万元,上年结转4.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38.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8.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8.48万元、金融支出(类)113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01.8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52.4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22.41万元,主要原因是1、其他金融支出项新增“甬金通”数智金融应用场景一期项目960万元,2、2021年预算包括上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2022年未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38.57万元,占5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8.31万元,占3.63%;卫生健康支出(类)58.48万元,占1.79%;金融支出(类)1135.25万元,占34.90%;住房保障支出(类)301.80万元,占9.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60.1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9.86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3.5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4.83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94.9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84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59.88万元,下降88.8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包括上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2022年未安排。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1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9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23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9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99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8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74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及人员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9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80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6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29万元,增长29.0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人员调整。
1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1135.2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945.25万元,增长497.50%,主要原因是:新增“甬金通”数智金融应用场景一期项目96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0.4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6.00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7月份基数调整预留。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3.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5.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66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66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金融总部机构、外地金融工作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2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车辆有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74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减少11.80万元,下降4.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老干部服务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3384.75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3384.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用于按房改规定政策的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