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启动浙江省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评估工作。现通过必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择优确定评估单位。
一、报名基本要求
(一)高校(含党校)、社科院和国内外专业研究、评估、咨询机构。本次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投研究评估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评估能力,具有相关研究评估经验与业绩。
(三)研究评估组负责人须具有国际国内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参与研究评估全过程,不能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报名单位能提供在国际国内及金融行业知名专家提供宁波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相关咨询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评估服务。梳理总结宁波普惠金融改革情况、成效;梳理提炼宁波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和案例;设计能够反映宁波普惠金融改革的指标体系;分析宁波普惠金融改革的实施效果,包括纵向比较和与类似城市、其他试验区的横向比较;提供《浙江省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评估报告》。
(二)研究服务。开展宁波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提升研究,提出宁波普惠金融改革由“试验”向“示范”提升方案;提供《浙江省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深化提升方案》。
(三)专家咨询服务。选派行业知名专家支持组建宁波普惠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出席业主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会议,以及非现场形式提供咨询服务,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给予意见和建议。
三、经费额度
本次评估经费不超过45万元(含税)。
四、进度安排
(一)发布比选公告
在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网(http://jrb.ningbo.gov.cn)发布研究评估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报名
方案公告发布7天内接受报名。报名单位按照评估主要内容制作服务建议书(含报价)并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5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或快递至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参选文件将不再受理。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18时。
地址及联系方式: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1705室,联系电话:89185807、15867298725。
(三)比选
于2022年10月23日前举行比选,组建比选小组审阅提交的参选材料后评出中选单位,及时公布比选结果。
比选主要因素:研究评估方案思路清晰,具备较强的操作性;研究评估方法科学,适合评估要求;参选单位信誉良好,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相关类似研究评估经验;参选单位组建专门的团队从事研究评估,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能够提供全程优质服务;提供咨询专家情况。
(四)签订合同
中选单位与业主单位指定代表签订《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委托研究评估合同书》。
五、评估进度要求
(一)中选单位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初步研究评估报告,提交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组织评议审查。
(二)中选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2023年4月30日前向业主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验收。
六、评估成果管理
(一)服务建议书及评估报告必须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内容不能弄虚作假、抄袭剽窃。
(二)研究评估成果归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所有。中选单位无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