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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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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作用防控地方金融风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1年,我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部门法治建设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笃学践行、走深走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作为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分解到各业务处室,统筹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二是注重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效应,按照“以上率下带头学、逐级传达深入学”的工作要求,在局内掀起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集中学、青年干部自发学的热潮,确保学习宣传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三是创新学习方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党支部集体学、“周二夜学”、专家授课、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交流,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党员学习网”、浙政钉、微信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形成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四是拓展学习内容。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同时,将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也作为常态化学习重点,并结合地方金融工作特点,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等专题学习活动,切实提升机关全体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履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责

    一是全面完善监管制度。出台我市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一系列行业监管工作指引,理顺、下放监管权限,精简申报资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二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2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部署工作重点,讲授业务知识,传授监管经验,提升一线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与素质。三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加强基础信息收集,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水平,结合监管评级实施“全面体检”,有效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四是实施“提质减量”工程。坚持提质与减量并举,优化财政正向激励,清理一批僵尸、空壳、失联机构,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公示制度,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整体质量。2021年,已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将70余家非正常融资租赁公司列入警示名单、3家小贷公司退出试点、3家典当行和8家融资担保公司收回许可证。

    (三)着力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

    一是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借助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发挥网格员“吹哨人”作用,探索“金融+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模式,网格金融员覆盖全市1049个执行网格,与专职网格员协同联动开展金融网格员试点工作。二是关注重点风险领域。加强私募领域风险排查,部署开展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排查,详细部署重点工作,通过市县联动、部门协作、央地合作,有序推进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针对不同风险类型企业,采取差异化排查方式。三是贯彻落实处非条例。督促指导各区县(市)明确处非牵头部门并完成信息公示,处非宣传教育持续扩面增效,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期间,共组织“七进”等宣传活动3063次,参与群众17万人。

    (四)积极拓展利企“一件事”集成改革试点

    总结推广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全省首推线上场景应用——“企证查”,通过数据共享、材料精简、流程优化、时限压缩,大幅提升服务企业上市的工作效率。一是“线下跑腿”向“线上联办”发展。慈溪开发上线“企证查”应用,企业在手机端填报信息经“浙政钉”分发给相关部门,各部门完成证明内容提交后,应用自动调用电子印章或部门上传电子盖章件,企业可在线下载、打印。二是“材料齐全”向“材料精简”转化。“企证查”从“浙里办”共享数据中自动调用核验表单所需信息,企业只需在线填写或上传补充无法调用信息,实现申请资料最简化。创新运用“无钥签名”技术实现企业提交信息不可篡改,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是“被动办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开展拟上市后备企业跨前服务工作,对照辖内上市重点后备企业名单,开展跨前服务、协同合作,对企业需求进行预查预审,分析研判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协商提出问题矛盾的措施及方案,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五)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制定《宁波市地方金融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下发各区县(市),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条块联动,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二是部署开展法治宁波建设集中宣传活动暨宪法宣传日活动。向各地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发挥金融机构法治宣传主渠道作用,积极发动辖区金融机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评选活动。积极选送“六优”普法项目、双普教育基地,组织参加法治宁波建设“十佳创新案例”评选,我局选送的《保险创新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荣获法治宁波建设“十佳创新案例”提名奖。

    (六)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基础建设

    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围绕行政决策法治化目标,编制并公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施动态化跟踪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决策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所有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二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确保文件制发合法合规。积极开展各类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审查各类文件、合同等90余件,报请备案文件均经审查通过;在省、市各级各类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或评估过程中,我局也未被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制定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编制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审目录清单及流程图、采购6台执法记录仪。

    二、下一步工作

    (一) 标本兼治“强监管”。坚持发展和监管两手抓,全面提升地方金融组织形象和质量。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监管制度,指导各区县(市)实现地方金融组织归口监管,建立一支市县联动的执法队伍,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大监管力度,常态落实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开展条线业务能力培训,推进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和服务实体。

    (二)稳固筑底“控风险”。扎实推进处非条例宣贯落实,完善配套机制建设,督促各区县(市)尽快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建设“甬金通”数智金融大脑,依托金融监管部门平台数据,推动非法金融活动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三)扩面提质“一件事”。继续总结推广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建设市级“一件事”改革试点统一服务平台,全市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事项范围,逐步建立全过程闭环办理机制,继续优化办理流程和缩减办理时限,切实满足企业获取合法合规证明需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四)多措并举“强保障”。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根据地方金融组织特点,探索在部分业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地方金融领域法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