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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时间:2021-03-11 14: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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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局各处室、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金融信息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和民主,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同意,现制定《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

    1

    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指引

    地方金融监管处

    2

    制定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相关制度规定

    金融稳定(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