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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金融》|张全兴:谋划宁波金融发展新格局
  • 来源:《中国金融》2021年第3期
  • 时间:2021-02-08 15:54:39
  • 阅读:
  • 作者|张全兴「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3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系统性谋划和战略部署,也为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立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认真思考和谋划下一步工作,推动宁波金融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时期宁波金融发展成效显著

    金融总量与经济同步发展,进入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12月末,宁波市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为3.55万亿元、2.40万亿元、2.55万亿元,分别是2015年末的1.8倍、1.5倍、1.6倍,存贷款余额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均列第13位。2020年,宁波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994.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8.0%,比2015年提高2个百分点。

    金融结构总体合理,信贷结构渐趋优化。从融资结构看,2020年宁波市社会融资规模中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分别为932.2亿元、3762.6亿元,其中直接融资占比为18.4%。信贷结构趋于优化,信贷投放对民营经济和普惠小微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强。2020年12月末,民营经济贷款比年初新增1156.8亿元,同比增长14.3%,较上年同期提高10.4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比年初新增802.2亿元,同比多增410.8亿元,同比增长42.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7.7个百分点。

    机构体系更趋完善,股权投资类机构发展势头较好。“十三五”期间,辖区法人保险机构东海航运保险、法人证券机构甬兴证券和银行系理财子公司成立,标志着宁波市覆盖各类金融子行业的机构体系渐趋完备。截至2020年6月末,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362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65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237家(分公司及以上机构35家)、保险机构60家(保险资管公司1家、保险互助机构2家)。在A股上市的宁波企业达到93家,数量在全国排第八位。与此同时,股权投资相关机构发展迅速,目前宁波市拥有股权交易中心1家、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850家,金融多元化发展能力提升。

    金融改革取得进展,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宁波市金融系统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存款保险改革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国家级保险创新示范区、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金融科技创新改革和多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为地方经济和金融发展注入了更多活力。“最多跑一次”改革显著改进了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增强了企业和居民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金融运行保持稳定,风险水平总体较低。“十三五”期间,宁波市金融运行风险水平总体趋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成效,居民杠杆率水平在全省处于中低位置,P2P网贷为主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整治,大型民营机构经营风险、中小银行法人机构风险有序化解。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05.88亿元,较2015年末减少1.65亿元,不良率1.60%,较2015年末下降1.0个百分点。虽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造成一定冲击,不过目前看来总体可控。

    尽管“十三五”期间宁波市金融发展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例如,部分法人金融机构在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方面还有待加强,公司治理有待优化;金融结构不尽合理,直接融资占比不高,制约了金融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持力度,信贷投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率也有待提高;金融对外开放程度不够,制度型开放水平还有待提升;金融依法治理和制度治理水平还有待改进,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仍存多方面压力。

    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十四五”规划的核心要义体现在三个“新”上,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从这一要求看,“十四五”时期也将是决定宁波经济能否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2020年宁波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409亿元,逆势增长3.3%,增速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雄厚的制造业实力、充满生机的民营经济活力以及强大的港口和开放经济带动力,成为宁波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对照世界银行关于经济体发展水平的划分,宁波已经迈入了“高收入城市”的行列,也进入了自身经济发展的新阶段。

    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新要求,宁波要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就不能再单纯依靠作为计划单列市的体制优势、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区位优势和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区的传统优势,而是更需要依靠能够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创新潜力、能够整合更多发展资源的辐射带动能力和能够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高水平开放能力。

    在新发展格局下,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辐射国内国际两个扇面的双循环枢纽城市”的发展目标,抓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这个关键,依托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突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个要点,建设连接全球的港航物流枢纽、贯通内外的贸易枢纽、国家战略资源的配置枢纽,打造优势领域科创高地、国际智能制造高地、制度型开放高地。

    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宁波金融系统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加强金融治理体系建设,构建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维护优良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深化改革和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推动“十四五”时期宁波金融高质量发展

    构建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助力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落实“双支柱”调控政策,为经济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政策环境。运用货币政策定向支持工具,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精准滴灌作用,健全常态化多层次的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持续推进信贷投放向制造业、民营经济、普惠小微等市场主体倾斜。深入推进首贷户拓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提升和应收账款融资三大专项行动。强化绿色金融创新,完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畅通货币信贷政策微观传导,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制机制。

    打造符合宁波实际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一是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立足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点、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金融配套支持。发挥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金融国家队”的作用,创新运用政府类产业发展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等融资工具,强化对基础性研究和战略性科技发展的支持。二是构建股权融资促进机制。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妥发展区域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运作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对新兴产业项目和初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持续发挥银行体系的积极作用。银行资金在风险属性上不适合大规模投入风险性创新领域,但应强化对较为成熟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并通过投贷联动、专营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创新机制和产品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广“科创贷”、“孵化贷”等创新产品,深化小微企业“伙伴银行”制度,持续强化科创型小微企业园全流程服务。四是不断完善担保、保险、信用等配套机制,加强金融、财政、产业等部门间政策协调,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打造良好环境。

    深化辖区金融改革。依托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全力推进融资服务、数字支付、风险防控、金融知识教育“四个全覆盖”,打造覆盖面更广、满意度更高、成本可负担的普惠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好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助农金融服务平台等区域性金融基础设施,突出数字化、普惠性特色,发挥平台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等领域的基础性作用。深化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稳健提升金融科技应用能力。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推进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打造安全理性的金融消费环境。深入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推动文化与金融深度融合。

    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紧跟国家金融开放步伐,保持宁波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态势。适应“一带一路”、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等开放需求,稳妥推进各类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以更大幅度、更深层次的贸易便利、投资自由和金融开放,为宁波更好地融入双循环挖潜赋能。

    维护优良金融生态环境。认真落实关于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承担好金融管理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迈进。同时,密切关注辖内各类金融新业态和金融创新业务,评估分析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机构业务的影响,探索数字化金融产品的监管新模式。加强监管和政策协调,形成合力,做到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严厉打击治理非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