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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时间:2021-01-13 1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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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 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对标我市“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目标定位,深入推进地方金融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抗疫促产,“双线作战”彰显担当。总结提炼并积极践行金融抗疫“80字方针”,围绕政策定向支持、服务定向优化、信贷定向惠企、费用定向减免、保险定向保障“五个定向”主线,积极出台金融支持抗疫、稳企稳就业、外贸等系列金融政策,围绕“八率”提升鼓励金融机构上争总量、专项支持设立各类专项贷款,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减费让利,出台防疫促产保险专政,推进金融抗疫和促进经济社会复工复产,系列经验做法获中央媒体刊报,被工信部和人行等国家部委推广,为全国抗疫促产提供丰富的宁波元素和创新样本。全国首创政策性小微企业复工防疫保险,入选市委深改办和市跑改办今年26项全国领跑领先改革事项。

    2.改革争先,“互联网+政务”再上台阶。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任务,通过规范梳理事项、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创新提供服务,多措并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我局各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10项事项均已实现100%网上办、掌上办、跑零次,事时限压缩比达84.6%。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平台,在“天罗地网”系统中接入宁波市所有工商注册企业的金融监测数据信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形成共享数据库。试点推行拟上市企业获取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改革,高效达成“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多方联办”目标。

    3.服务争效,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展“万员助万企”专项行动,选派全市金融机构骨干力量组建万人金融服务团,搭建线上企业金服平台,精准结对4万余家企业,运用大数据网络把政策送上门、产品挂上线、服务送到家。选聘百名金融顾问,一对一当好重点企业金融“保健医生”。常态排摸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白名单”,召开云上融资对接活动,上线“云上产融对接”平台。系列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仅“万员助万企”行动被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和《新闻直播间》同时聚焦、给予肯定,光明网、央广网、经济日报等中央、省市重要媒体先后刊报50余次。

    (二)推进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1.着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强化行政决策规范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今年列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范围的事项为2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重大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对讨论过程作详细记录。努力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体、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征集意见,保证政策出台的民主公开透明化。

    2.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依据、程序、权限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注重法律顾问参与,积极邀请办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关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各类法律事务,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今年共审查各类合同54件,出具各类法律意见20余条,均被采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举,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3.全方位推进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理顺监管体制,市本级经中编办批准,成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挂市金融办牌子),指导区县(市)层面争取金融监管体制理顺、组建属地专业化地方金融监管队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融资担保组织领导机制和考核办法,制定关于银担合作、资金扶持、代偿基金的3个办法和政府性融资担保5个指引,形成完整的“1+3+5”政策体系。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意见,健全小贷、典当等机构行政许可全流程制度。三是坚持规范监管。加强对7+2类机构监管,以合规经营、稳健经营为导向,强化年检年审、风险排查和扶优限劣,推动地方金融组织优胜劣汰、减量增质。四是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积极开展《条例》宣讲,举办多层次培训班,累计培训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及地方金融组织等各类人员300余人次。制定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办法、非现场监管办法等执法公共配套制度,初步拟定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管指引。

    (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关情况

    1.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围绕“平安浙江”建设,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研判防控。牵头探索推进长三角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加快推动区域信息联通共享。升级优化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加快推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和动态实时监管,试点开展“人脸识别+网格化排查”,探索建立机防为主、人防为辅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进互金整治收尾,实现P2P网贷分支机构风险出清。

    2.全力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资源整合,积极协调会同一行两局、金融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普法,将法治宣传工作要求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金融借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相关部署有序衔接、整合资源、综合考虑,提高工作成效。今年借力“甬行码”平台拓宽打非宣传维度,日均扫码1600多万人次,网格员宣传到户覆盖受众110万人次。积极部署开展民法典、宪法专项宣传活动,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3.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增强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刻认识。注重执法人员队伍法治能力建设。组织行政执法岗位同志积极参加申领省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完成2020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浙江宁波行考察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定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作用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现代化金融治理体系和生态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撑。

    一是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监管。做好制度建设,研究建立我市地方金融组织评级与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组织行政审批制度,出台并实施条线行业监管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执法,开展7+2类机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实行行业黑名单制度,清退未实质开展业务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做强做大,推进市区两级政府性担保公司一体化建设,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效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推进“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二期开发建设,创新推进“网格化+人脸识别”的金融风险防控模式。保持类金融机构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完善辖内类金融机构风险名单库和“一企一档”建档。多样化开展处非宣教,推动各地政府建立常态化的处非宣传机制,营造“云上+线下”集中式、区位型、全覆盖、特色化的宣传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各项保障。落实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积极开展学法活动,将法制学习培训贯穿于局内主要会议和党组织活动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化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谋划本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做好地方金融领域法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