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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解读
  • 来源: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时间:2020-08-14 1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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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起草背景

    2015年10月,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宁波开展普惠金融综合示范试验区建设,宁波成为全国首个普惠金融试点城市。经过三年探索和实践,宁波在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和社会公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等方面实现了提升,相关成果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批示肯定。为趁势而上,扩大宁波普惠金融示范效应与影响力,我们提出申报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点的设想,得到了人总行、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2018年5月,通过省政府向国务院申报建设“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区”。2019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浙江省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19〕281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同意在宁波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

    在宁波设立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是国务院赋予宁波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希望宁波在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民生领域和社会薄弱环节等方面先行先试、示范探路,成为全国普惠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对宁波的普惠金融改革创新的内涵、层次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总体方案从“提升金融机构普惠服务能力”“加快数字普惠金融创新”“构建数字普惠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和“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权益保护”四个方面制定了18条工作任务、4项保障措施,奠定了我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基础框架。在试验区建设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确保总体方案中的每项工作任务在宁波切实落地实施,又要结合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细化试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因此,需要研究制定出台更具宁波特色,能有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的实施方案,推动我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出成效、出实效,并为全国普惠金融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方案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去年9月中旬—12月中旬),系统调研、领导听取汇报、方案起草阶段。申报方案上报国务院后,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同步启动。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多次组织研讨,在调研摸底基础上,起草形成实施方案初稿。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对实施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二阶段(12月中旬—5月下旬),金融系统征求意见阶段。12月中旬,召开金融系统普惠金融实施方案意见征求会议,“一办一行两局”及部分金融机构参加会议,会后进一步向全市金融机构征求意见。其后,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又组织多次专题研讨,并组织骨干力量集中封闭就精简文本内容、加强核心指标测算、梳理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新的征求意见稿。

    第三阶段(6月以来),全面征求意见阶段。书面形式向市级部门及区县(市)政府征求意见,形成修改稿。经市政府法制审核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

    三、方案内容

    《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为“4567”。具体为:

    (一)“四大目标”。一是融资服务全覆盖,到2022年末,民营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60%以上,普惠小微贷款年均增速20%以上,实现对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主体、农户、产业工人授信全覆盖;全市直接融资额年均达到1500亿元。二是数字支付全覆盖,民生领域移动支付笔数年均增10%。到2022年末,实现数字支付在交通、医疗、教育、旅游、商务等领域全覆盖。三是风险防控全覆盖,主要是增强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风险防控对普惠金融相关机构和业务全覆盖。四是金融知识教育全覆盖,到2022年末,金融知识教育对辖内学校覆盖率达90%以上,对全市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二)“五大专项行动”。按照抓重点、可量化、能落实、易考核的原则,合力推进五大专项行动。一是机构体系优化行动。包括设立普惠金融专营机构、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基地,发展证券保险机构,推进服务下沉;支持设立投资机构、企业征信机构,创新发展四版股权投资基金、数字普惠金融产业链等金融业态。二是融资渠道拓展行动。推动民营、科创企业通过上市、发债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实现累计挂牌企业达3000家,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综合性服务功能。三是产品服务提质行动。试点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建立线上和线下首贷、续贷服务模式,力争3年新增首贷户4万户;常态融资对接需求实现“2个不低于”,即融资专场活动每年不低于100场,对接融资需求不低于1000亿;推进“三限”创优行动和“三张清单”服务机制,实现业务流程优化等。四是重点领域提效行动。针对“246”产业集群发展(民营小微制造企业),主要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小微园区等金融服务和特色保险产品创新,实现新增信用贷款占比20%以上,年审制业务规模年均增长50%,小贷险贷款年投放额达5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针对“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外贸企业),主要是推进贸易外汇、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推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等的增量扩面,三年力争实现出口信用保险保障金额达300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达60亿元。针对“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三农),主要是推动支农信贷产品和服务增量扩面,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授信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各类支农保险试点等。针对“3433”服务业倍增行动(服务业企业),主要是加大对服务业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扩大商业预付卡保险、旅游综合保险试点范围,支持保险公司设立养老社区和服务机构等。针对特殊群体,主要是推进产业工人金融服务站建设和授信模式、信用信贷产品创新;发展扶贫险、养老险等普惠型保险业务。五是城乡支付一体化提升行动,主要是强化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建设,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推进新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推动移动支付渗透到小额消费和民生领域,实现移动支付应用城乡基本覆盖,促进消费升级。

    (三)“六大服务平台”。实施数字普惠强基工程,通过打造六大平台,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一是打造宁波市普惠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征信+金融服务”的信用信息服务模式,面向普惠主体提供增信、征信、融资撮合、审贷放贷全流程金融服务,力争三年通过线上融资对接累计支持超1万家企业获得融资1000亿元。二是打造宁波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构建政金企联动的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的宁波数字普惠金融生态圈和开放式金融创新应用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地方社会治理能力。三是打造普惠金融(移动)公共服务平台,丰富宁波普惠金融APP,实现移动支付、交通、医疗、公共事业缴费等金融民生服务应用“一点接入”。四是打造数字化硬币自循环管理平台,开发现金服务APP,推动智能便民的现金服务创新。五是打造助农金融服务平台,加快标准化助农金融服务点建设和发展,实现助农金融服务查询和使用的信息化、可视化。六是打造金融知识教育平台,建设“金语满堂”APP和微信公众号,推动金融知识宣传广覆盖。

    (四)“七大支柱”。主要是指围绕“四大目标”,重点实施的八大重要举措。具体包括:增强普惠金融供给能级、提升重点领域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实施数字普惠金融强基工程、打造数字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构建普惠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宣传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建立支持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政策配套。这八项具体措施,着眼于政府有为的角度,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作为推进普惠金融改革发展的抓手举措,为下步的推进落实提供支撑。


    政策原文: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