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在法定权限内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研究分析重大金融发展问题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2、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以下简称“一行两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在甬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负责金融服务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协调区县(市)金融工作。
3、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推动本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改制、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对地方国有控股和参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管理。
4、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协调和推进金融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集聚区建设,推动全市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推动金融科技运用。协调开展金融招商,推进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5、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发展。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场外市场挂牌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协调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工作。协调和推动地方证券期货业的改革发展。
6、负责牵头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
7、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
8、负责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及区县(市)政府对本辖区内交易场所实施监管。负责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协助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9、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10、牵头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人才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深化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地方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衔接,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及办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办本级和办属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3543.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7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4.65万元、金融支出(类)1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8.99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354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2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占0 %。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3543.27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7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4.65万元、金融支出(类)1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8.9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80.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9.08万元,项目支出1994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543.2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2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7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4.65万元、金融支出(类)1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18.99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3.2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58.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在编人员数比上年增加,二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个别大型会议培训及宣传活动未举办。三是天罗地网二期项目因机构改革立项推迟致项目延期,原2019年项目预算800万元延期至2020年执行。四是2019预算保险博物馆补助500万元因博物馆运营合同未签,补助资金未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78.35万元,占44.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9.28万元,占3.08%;卫生健康支出(类)54.65万元,占1.54%;金融支出(类)1582万元,占44.65%;住房保障支出(类)218.99万元,占6.1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26.3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25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1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35.37万元,增长48.94%,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个别大型会议培训及宣传活动未举办。
⑶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0.0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3.65万元,增长284.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相应经费预算增加。
(4)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今年预算未安排该项目。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今年预算未安排该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2.8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35万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4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6.62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0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4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9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43万元,增长295.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6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21万元,增长6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158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255.17万元,增长384.04%,主要原因一是天罗地网二期项目因机构改革立项推迟致项目延期,原预算800万元实际未执行。二是2019预算保险博物馆补助500万元因博物馆运营合同未签,补助资金未支出。
(12)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0.83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今年预算未安排该项目。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7.69 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1万元,增长30.60%,主要原因一是公积金计提基数提高,二是人员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一是计提基数提高,二是人员增加。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9.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2.95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2.95 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92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金融总部机构、外地金融工作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车辆有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宁波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项
1.1项目概述: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辖内实体企业支持力度,对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小贷公司等服务小微等实体经济的情况进行奖励和风险补偿,对新设立法人银行机构按注册资金比例进行补助
1.2立项依据: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8】135号)
1.3实施主体: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1.4实施方案:
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市金融办一条主要职责为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安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项资金,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评引导,是落实部门职责的有效手段。
考评的相关金融机构均为市级金融机构,对相关考评应为市级部门。
制度和保障措施:近年来,从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均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实体加大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制度: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国发〔2015〕74号)。保障措施:建立浙江省、宁波市数字普惠金融试验区工作协调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表,加强督导考核;加大对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付等领域创新的宣传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在普惠金融领域实施差异化风险容忍度;成立宁波市数字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与国内著名高校等各类智库机构的对接与沟通,发挥宁波市普惠金融研究中心的作用;建立健全数字金融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激励机制。
项目实施计划:
(1)参加考评补助的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2)小微企业贷款考评委托中介机构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单位所在的区县(市)金融办、财政局负责初审。
(3)小微贷款考评人行市中心支行负责对中介机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在各单位审核的基础上,评出考评补助结果;小贷险由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在初审基础上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评补助结果。
(4)金融办、市财政局按照考评补助结果下达资金拨付文件,拨付资金。
1.5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安排8900万元,主要是对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小微企业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补助。
1.6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2020年):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模比2019年实现正增长。
(1)融资服务全覆盖。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可得率显著提升,实现对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农户、产业工人、创业创新主体的授信全覆盖。
(2)数字支付全覆盖。推动数字支付服务的应用,实现交通、医疗、教育、旅游、商务等领域的全覆盖。
(3)风险防控全覆盖。提高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和数字支付业务监管。应用监管科技,形成监管合力。实现风险防控对普惠金融相关机构和普惠金融业务全覆盖。
(4)金融知识教育全覆盖。丰富金融知识教育方式方法。全面实施“金融普惠 校园启蒙”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实现金融知识教育对各教育阶段和社区、行政村的全覆盖。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数 | 1-2家 | |
普惠金融信用档案采集率 | 100% | |||
信用信息准确率 | 90% | |||
金融知识教育覆盖率 | 90% | |||
"普惠金融 重点课题" | 3个 | |||
普惠金融信用信息平台产出软件数 | 1套 | |||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承保金额 | 50亿元 | |||
担保规模 | 6000万元以上,农业类2000万元以上 | |||
担保费率 | 不超过2% | |||
资金效率 | 不低于1倍 | |||
基金效率 | 不低于2倍 | |||
支农支小因素 | 30% | |||
规范经营因素 | 25家 | |||
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额 | 350亿元 | |||
小贷公司全年累计贷款发放金额 | 100亿元 | |||
小贷公司年末贷款余额 | 40亿元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 | "金融服务村级行政 区覆盖率" | 100% | |
学生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 | 90%以上 | |||
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 90%以上 |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0.35 %。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派驻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派驻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920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5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192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用于按房改规定政策的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支出。
15.金融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其他金融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