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鄞州、奉化区金融办(典当主管部门):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惠金融部关于明确典当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普惠金融部〔2019〕13号)和《宁波市金融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甬金办〔2019〕34号)等有关要求,经相关区金融办和典当主管部门复核验收,市金融办网上公示,现将2018年度延期整改典当企业年审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过企业名单(3家)
(一)江北区(1家)
宁波华坤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鄞州区(1家)
宁波民和那萨尔丁典当有限公司
(三)奉化区(1家)
宁波亿拓典当有限公司
二、不通过企业名单(1家)
鄞州区(1家)
宁波鼎宏典当有限公司
对通过年审典当企业,换发由市金融办统一印制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对未通过年审典当企业,注销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