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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金融办关于拟取消宁波市外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告
  • 来源:市金融办
  • 时间:2020-12-24 10: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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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相关规定,经宁波市外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申请,我办拟取消宁波市外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

    宁波市外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取消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解散、注销。现就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2月24日-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电话:89292382、89296680,传真:89385881。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