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相关规则,经宁波奉化金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我办拟取消宁波奉化金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
宁波奉化金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后,将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不再出现“小额贷款”字样,不再开展发放贷款等需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宁波市金融办、奉化区金融办反映情况,电话:89185875、88903156,传真:89385881。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