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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取消宁波奉化金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告
  • 来源:市金融办
  • 时间:2019-04-24 11: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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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相关规则,经宁波奉化金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我办拟取消宁波奉化金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

    宁波奉化金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后,将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不再出现“小额贷款”字样,不再开展发放贷款等需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宁波市金融办、奉化区金融办反映情况,电话:89185875、88903156,传真:89385881。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