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政策解读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推进航运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9号)的政策解读
  • 来源:市金融办
  • 时间:2019-02-25 18:18:44
  • 阅读:
  • 宁波是国内首个专门针对航运保险领域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城市,《实施意见》的各项措施落地,将有利于集聚全国航运资源,推动宁波航运保险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使宁波成为全国航运保险的产业基地和创新中心。

    一是营造更有利于航运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在航运保险领域,我们将率先在航运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航运保险监管制度创新,航运保险业务规则体系和仲裁机制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在航运保险产业链条上,积极争取设立国际船舶登记港等政策,整合综合服务配套机制,优化航运保险市场法治环境,为航运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繁荣航运保险市场。

    二是明确航运保险的发展路径和具体举措。航运保险是专业性很强、涉及面较广的领域。借鉴上海在航运保险方面出台的优惠政策措施,以航运保险税收优惠为主要抓手,确保航运保险业务回归,吸引保险机构来宁波开展航运保险业务。同时,通过其他配套政策支持,为航运保险的下一步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路径和主要举措,从而推动航运保险做大做强。

    三是提升港航物流发展能级。以航运保险为突破口,依托宁波港口资源优势和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政策优势,吸引国际航运企业、航运保险产业链上的相关机构来宁波,带动航运金融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宁波港航物流发展能级,形成宁波航运业发展的产业高地。

    《实施意见》的内容概要:

    《实施意见》全面体现了贯彻落实《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6﹞89号)和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又结合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战略部署,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发展航运保险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为确保《实施意见》能落实到位,我们对2019年的重点工作明确了任务分工。

    正文主要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宁波航运保险发展的目标是打造立足宁波、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航运保险产业基地和航运保险创新中心。到2020年,全市航运保险风险保障达到1万亿元,保费规模达到10亿元。提出了“统筹规划,协同发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足宁波,服务全国”、“创新先行,引领发展”四条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举措。包括“服务一带一路综试区建设”、“建设航运保险产业基础设施”、“推进航运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提升航运保险综合服务效能”、“推动航运保险监管制度创新”、“扩大宁波航运保险国际影响力”等六方面内容,重点提出了“通过拓展销售网络、增资扩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等方式,支持本地航运保险法人机构做大做强”、“探索设立宁波国际航运保险仲裁院,成立宁波国际航运保险研究院,优化航运保险市场法治环境”、“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航运保险领域的应用”等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题领导小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争取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给予保险单位相应的财政奖励;强化人才培养,将航运保险人才纳入“泛3315计划”等具体举措,为航运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推动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和“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


    政策原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航运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