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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81号)的政策解读
  • 来源:市金融办
  • 时间:2019-12-30 09: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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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制定背景

    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甬股交”)自2016年7月正式运营以来,已累计挂牌企业超过2100家,其中一半以上为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累计帮助180多家挂牌企业获得各类融资超过50亿元,培育了94家企业申报上市或挂牌新三板,在规范中小微企业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知名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走出了一条富有成效的四板市场特色发展之路。

    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委先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等多个政策文件,对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提升甬股交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市金融办起草了《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共有五方面15条内容:

    (一)建设要求

    明确甬股交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我市唯一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并指明了甬股交的“三大定位”、 “四大发展原则”。其中,“三大定位”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四大发展原则”是:服务实体经济、对接全国市场、鼓励创新发展、加强风险防范。

    (二)市场功能

    一是打造优质中小微企业挂牌集聚平台。主要是支持甬股交深化“分层+分板块”的挂牌模式,完善阶梯式信息披露和差异化服务供给,并鼓励各区县(市)政府加强对挂牌企业资源的筛选与培育,共同引导全市成长型企业进场挂牌融资。

    二是打造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主要是支持甬股交创新融资产品,为挂牌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产业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资本重点投资于甬股交挂牌企业,扩大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打造中小微企业孵化培育服务平台。主要是鼓励甬股交组织资本市场专业机构力量,为挂牌企业提供系统培训和孵化服务,并统筹推进上交所宁波服务基地、深交所宁波路演中心等重点服务平台建设,向更高层次资本市场输送优质企业。

    四是打造企业股份登记托管服务平台。主要是鼓励市内非上市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到甬股交进行股份登记托管,并鼓励市内从新三板摘牌的公众公司,以及未上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到甬股交进行股份托管。

    (三)支持政策

    一是对挂牌企业的奖励政策。明确市财政三年内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优势企业进行奖励,主要针对在甬股交实现挂牌板块升级的中小微企业;同时,改变了前一轮政策的普惠式奖励方式,调整为对实现成长的企业进行定向奖励,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导向。此外,挂牌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或挂牌股份公司开展兼并重组的,可参照市政府有关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政策意见执行。

    二是对甬股交的奖励政策。明确市政府通过财政奖励、业务支持等方式鼓励甬股交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市财政三年内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甬股交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甬股交争取到国家创新业务试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其他方面的支持政策。主要是:优化工商登记、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大力发展中介服务,建设以甬股交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圈;同时,要求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

    (四)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明确市金融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和考核办法,监督指导甬股交规范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组织开展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市金融办、宁波证监局等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协同机制。

    二是严格规范发展。要求甬股交围绕目标责任,进一步推进挂牌企业数据库、企业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各方对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

    三是强化市场自律。要求甬股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五)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中涉及市级财政扶持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解 读 人:付世昌

    联系方式:0574-89185813

    政策原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