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实现“三年攀高”任务的关键之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六稳”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等战略部署,稳中求进、守正出新,以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形成金融业发展特色优势,以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促进产融共生共荣,以“天罗地网”系统建设为抓手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以“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为抓手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壮大金融总部经济,加快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强市,推动全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紧跟实体经济需求,提升“六争攻坚”服务效能
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把服务“六争攻坚”等实体经济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优化供给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一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效。围绕“四大建设”、数字经济等重大战略,全力做好金融资源要素保障,争取存款余额增长6%,贷款余额增长10%。对此,各地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当地的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市里提出的任务指标,科学安排2019年目标任务。市、区县(市)两级继续合作开展融资对接会、金融专场服务等活动,搭建多样化银政企投融资服务平台,充分挖掘信贷市场潜力,确保金融供给与实体经济的合理资金需求相适应。
二是深化产融合作对接。立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重点领域,积极引导“银”、“证”、“保”、“投”、“租”等金融和投融资机构主动对接、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推进年审制、循环贷等续贷业务,争取制造业贷款增速达到10%。扩面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政策型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等产品,为不同发展阶段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
三是倾斜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会同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减负措施,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做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担保增信工作,落实民企发债推荐程序,确保民营企业的合理发债需求尽可能得到满足。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会同监管部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激励各类金融资源倾斜服务小微企业,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
四是强化困难企业帮扶。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加快落实企业帮扶“白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三张清单”。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要谋划实施有效举措、跟踪管理、联手帮扶,在债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抓紧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开展业务,有效发挥基金作用,及时纾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流动性困难。
(二)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全面激发发展活力
加快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开放,深化金融服务创新,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切实提升金融影响力和辐射面。
一是高水平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围绕经济转型、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着力推进“全域保险”、保险“全产业链”发展,全面提升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渗透度和覆盖面。营造保险创新最优政策环境,积极对接中国银保监会,争取出台支持宁波国家保险试验区建设政策的实施细则。打造试验区建设大平台,鄞州保险科技产业园、保税区金融科技产业园、江北老外滩保险创新港等核心地区要突出特色、加快发展;武汉大学宁波国家保险发展研究院和中国保险博物馆要规范运营、早出成效。推动保险法人机构筹设,争取有1-2家获得批筹。加快“全域保险”发展,重点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精准扶贫保险、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保险、水利设施巨灾保险等领域实现新作为,争取保费收入增长8%。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保险创新产品培育,争取形成全国、全省首创产品,打造“一县一品”。加大险资引进力度,吸引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方式,投资服务全市重大基础建设、民生保障项目、产业投资基金等领域。
二是稳步推进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2019年,会同人行积极争创国家级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示范区,以支持创新、促进协调、推进共享为指引,完善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强化移动金融、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
三是扎实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争取列入长三角金融办主任圆桌会议,开展常态化合作交流。深化沪甬合作对接,争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政策优先在我市复制推广。提升金融影响力,举办中国航运保险国际论坛、首届中国保险创新论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北京推介会等活动。
(三)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按照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稳居全国前十、境外上市同步拓展的目标,扎实开展“凤凰行动”宁波计划。
一是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加大企业股改力度,进一步充实重点培育企业和拟上市企业清单,推动优质企业对接沪、深和境外资本市场,争取新增上市或过会企业10家。积极对接上交所,研究科创板挂牌制度,会同科技、经信等部门,重点围绕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后备企业排摸和培育力度,争取在科创板推出的第一批中有1-2家宁波企业挂牌。
二是发挥股交中心平台作用。完善甬股交发展政策,运用上交所宁波服务中心、深交所宁波科创企业路演中心等平台培育、孵化中小微企业,争取新增挂牌企业500家,中小微企业融资额增长10%。各地要积极鼓励企业通过甬股交实现规范转型,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是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融资渠道,争取实现直接融资规模破千亿。引导企业开展并购重组,鼓励市内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搭建资本市场合作平台,支持举办中国私募基金峰会、“寻找最具投资价值企业”等系列活动,促进市场、机构和企业对接。
(四)着力筑牢发展根基,推进金融产业提质升级
以规划为引领,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一是全力招引金融总部机构。积极对接市财政,争取尽快出台推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集聚一批金融总部机构和区域性、功能性金融总部机构。各地也要发挥金融机构招引的主体作用,跟进一批已签约项目有序推进,争取一批在谈项目签约落地。
二是规范发展金融科技等新兴业态。市委、市政府把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并连续两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金融领域看,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科技的发展将重塑传统金融的运作模式和服务方式。结合宁波实际,重点以保险科技发展为抓手,加快保税区金融科技产业园等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公司,争取国家互联网金融风控重点实验室宁波基地、宁波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尽快落地。
三是加快金融产业集聚。提速“一中心、三小镇、多极点”建设,鄞州四明金融小镇要全力争创省级命名类特色小镇,同时要探索建立金融特色小镇与产业小镇的长效合作机制。要加大金融人才招引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人才强市的战略部署,谋划金融人才政策,发挥金融专家咨询委平台作用,以人才的集聚促进产业的聚合发展。
(五)严守金融安全底线,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
针对当前金融领域风险,对症下药,严防区域性金融风险,保障地方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切实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是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近阶段的机构改革,省里成立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并承担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机构以及从事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监管职责,其他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也相继承接了七类机构的监管职能。积极对接市编委办等部门,协调推进机构改革、金融监管等有关工作,推动建立相应的金融监管体制,优化地方金融监管力量配备。
二是健全风险监测防控系统。加快完善“天罗地网”系统,并与地方金融监管相结合,实现非法金融活动的多业态监测、跨地域监测和穿透式监测。各地要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全力配合,有效提升风险预警监测能力,使之成为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平台工具。
三是着力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按照国家、省里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逃废金融债务、交易场所等各类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力抓好各类风险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要打好企业风险化解“组合拳”,通过落实债权人委员会、困难企业分类帮扶工作机制和运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进一步加大化旧控新、化圈解链力度,确保完成不良贷款“双降”目标任务。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清正廉洁金融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纪律和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改革和创新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省市决策部署在金融系统坚决贯彻执行。
二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清廉宁波建设总体部署,加强金融系统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牢金融领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之弦,严密防控廉政风险。各地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规定动作。
三要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提升金融窗口服务水平,营造群众满意度高、企业获得感强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