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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执行判决,俩“老赖”获刑
  • 来源:鄞州日报
  • 时间:2018-07-04 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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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日,鄞州法院对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当庭做出判决。据悉,今年上半年,鄞州法院一共判处4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其中1起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起入选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暴力抗法,

    “老赖”获刑两年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系宁波某企业法定代表人。2011年,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该公司作为借款担保人,被鄞州法院依法判决对其中的500多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原告可就被告企业所有的厂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裁定对该厂房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过程中,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拍卖现场暴力抗法。后经协商,王某先行支付了100万元保证金,厂房拍卖暂停。

    2014年,因王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鄞州法院重新对该公司厂房启动拍卖程序,并最终以1100余万元的拍卖价格成交。2015年3月,鄞州法院做出裁定:企业的厂房所有权、相应土地使用权及配套设施归买受人所有。

    但是,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并且在厂房被拍卖成交后,不仅自己继续占用厂房,还将厂房出租收取租金,拒绝腾退厂房。

    今年2月,鄞州法院执行局法官再次赴该厂房实施腾退时,王某暴力抗法,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今年3月,王某被民警抓获。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有能力执行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但其作为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迁出房屋,致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解封后卖掉房产,

    却不按约归还借款

    2013年,阮某向朋友小林借款150万元后不予归还,后小林起诉至鄞州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阮某名下一套拆迁安置房。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阮某归还原告小林借款共计150万元及利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阮某与小林及另外两个债权人达成了协议,愿意卖掉拆迁安置房,将所得款项中的20余万元归还小林,另外两个债权人再各自获得20余万元。执行法官将达成的协议制作成执行笔录后,将阮某被查封的房产予以解封。2016年11月,阮某通过房产中介以90余万元的价格出售。

    但是阮某获得卖方款后,按照协议依约向另外两个债权人支付了欠款,却没向小林还款,而是将款项给了其他人。

    2017年10月,阮某被抓获归案。后阮某家属代为向小林归还了欠款20余万元,小林对阮某表示了谅解。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阮某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而采用转移财产的方式,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阮某在案发后履行了相关义务,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法院依法判处阮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