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恶意逃债,自己逍遥却让借款方、担保方承受风险;部分企业在“去杠杆”金融形势下仍大量举债,出现涉嫌逃废债苗头……近年来,镇海区经济金融运行呈平稳向好态势,但债权人恶意逃废债现象也时有发生,对全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恶意逃废债,是指企业或个人具备偿还能力,却利用各种手段阻碍法院执行、逃避银行债权的行为。2018年以来,镇海区持续推进恶意逃废债专项整治,有效化解企业“两链”风险,营造良好创业投资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
为此,镇海区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有序运转。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侦手段,发挥打击整治逃废债主力军作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快审快办重点案件,挤压恶意逃废债滋生生存空间;区金融办强化对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分类处置,及时将恶意逃废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对个别户头资金流向有较大异动的及时向经侦部门报告。
区专项办(区委政法委)还协调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商业银行和各镇(街道),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联合开展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拉网式排查,2018年共计梳理21处隐患;同时,将每月搜集整理、分析研判打击逃废债进度情况,对发现的数据异常、推进不力等问题召开协调会沟通解决,推动警银协作,做好逃废债案件后续处置;还充分运用基层网格化治理这个全省领先的优势,依托基层网格员走村入户,及时掌握恶意逃废债的社情动态。
借由该项行动,镇海区的政法工作效能也得到锤炼和提升,形成刚性机制:区级层面研究出台《镇海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强化追责问责,确保行刑衔接、案件移交规范有序;创新逃废债监督执法模式,在全市率先建立了逃废债企业法人约谈制度;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之间建立情报信息采集、报送、共享、研判会商机制,强化信息的关联查询、串并分析、甄别比对、综合研判;区金融办、区法院建立恶意逃废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老赖”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截至5月底,镇海区已累计追赃1800万、挽损3.05亿元,立案4起,打击处理7人。全区不良贷款余额较2017年5月下降4.67亿元,不良贷款率较2017年5月累计下降0.8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