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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金融办2018年部门预算
  • 来源:市金融办
  • 时间:2018-02-13 0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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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宁波市金融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本市地方金融业发展、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保障和金融稳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

    2.负责建立与中央驻甬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联系各金融机构,构建政金企沟通合作平台;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政府金融工作;协调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汇总分析、督促落实、考核评价。

    4.负责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牵头拟订金融产业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各金融集聚区建设;协调开展金融招商,推进金融交流与合作。

    5.负责指导协调地方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推动本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改制、重组,配合有关部门对地方国有控股和参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管理。

    6.负责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民间融资服务机构等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7.负责牵头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

    8.负责指导协调企业利用股票、股权、债券等实施直接融资;负责拟上市挂牌企业产权界定,培育和推动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9.负责牵头地方金融法治、金融信用体系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参与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金融行业社会组织工作。

    10.负责牵头开展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协调化解全市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维护金融稳定。

    11.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指导督促县(市)区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12.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交易场所、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金融办部门预算仅为办本级预算。

    二、市金融办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金融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2613.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3.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8.5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42万元、金融支出1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

    (二)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8年收入预算261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3.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8年支出预算2613.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88.5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79.42万元、金融支出(类)1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93.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5.65万元,项目支出1704.7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金融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13.6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3.6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8.5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42万元、金融支出1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

    (五)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金融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3.6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5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博物馆运营、保险创新公共服务基础性建设、中国保险创新论坛等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88.55万元,占45.47%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79.42万元,占3.04%;金融支出(类)1240万元,占47.44%;住房保障支出(类)105.7万元,占4.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23.8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4.02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正式在编人员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64.7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7.33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调整,试行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细化编制,部分相关小专项经费转入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6.7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54万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6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21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提高。

    (5)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124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840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险博物馆运营500万元、保险创新公共服务基础性建设100万元、中国保险创新论坛24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4.8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计提基数提高。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8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提高。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项)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阶段性工作,暂未划拨预算资金。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每年申报服务外包项目,待申报成功后资金下拨。

    (六)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金融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8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金融机构、外地金融工作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等支出。2018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车辆有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金融办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6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93.67%。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金融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4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市金融办正式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