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办干〔2016〕4号
本办各处:
经研究,决定:
高岷为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保险工作处处长,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周逸斌为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地方金融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上述人员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16年12月21日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