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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宁海支公司创新开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伤补充保险
  • 来源:宁海县金融办
  • 时间:2015-10-15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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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化我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中国人寿宁海支公司不断创新保险产品,针对中小企业的需求,创新开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伤补充保险,进一步分散了用工单位的工伤风险,减轻用工单位的经济负担,发挥了保险保障功能。

      企业投保工伤保险,虽可以从人社局工伤部门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在补偿过程中需要企业承担工伤保险基金范围之外的额外费用。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员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2至30个月不等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比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作为交费基数。员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员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中小企业在选择工伤保险交费时往往选择最低交费基数,但工伤发生时员工则按本人工资来计算补偿款,因此企业还存在差额补偿的情况。再比如,工伤保险条例中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不予受理工伤保险参保。但中小企业在招聘用人时,难免聘用一些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尤其是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往往还可以工作很多年。

      针对以上情况,中国人寿宁海支公司在2013年开始试行工伤补充保险,已为全县100余家企业提供保险服务,2014年度收取保费145万元,赔付160万元,年度赔付率达到110%,有效解决企业对提高工伤保障的需求,提高员工工伤保障水平,明显降低了因补偿金额不足引发劳资纠纷发生的概率;减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补偿压力和经营风险,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