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总体要求,象山县针对农村妇女、青年、党员创业等社会群体融资难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创新,创新推出了农村妇女、青年、党员等三大创业贷款,支持农民生产经营,切实提升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以推进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农民。三大创业贷款业务开展以来,实实在在地取得了农民增收、金融机构增效、政府满意的多赢效果。
一、当前三大创业贷款基本情况
至2014年3月末,该县农村妇女创业、青年创业、党员创业等三大创业贷款累计发放额达到12.9亿元,贷款支持户数达3300多户,当前贷款余额2.6亿元,较2009年刚推出时增加2.3亿元,增幅已超8倍。其中妇女创业贷款9188万元,贷款户数1463户;青年创业贷款14595万元,贷款户数1712户;党员创业贷款2487万元,贷款户数342户。贷款支持户数及金额位均居全省前列,有力地推动了象山农村妇女、青年、党员的创业致富。5年以来,三大创业贷款无一笔逾期,实现放的出、收的回,产生了1+1>2的叠加效应。
二、推动三大创业贷款主要做法
一、多方联动,共创多赢支农新模式。早在2009年,我县就开辟了妇联+农信社、团委+农信社、组织部+农信社的多方联动共赢信贷支农新模式。以农村妇女创业贷款为例,该贷款由象山县妇联筛选推荐达到贷款条件的妇女,象山农信社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15万元财政贴息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妇女创业贷款补贴,充分发挥了象山农信社信贷资金与妇联、财政部门多方帮扶政策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了帮扶范围,解决基层妇女最关心最紧迫的实际困难,实现了农村妇女受惠、农信社受益、政府满意的多方共赢效果。
二、降低信贷门槛,担保条件更宽松。三大创业贷款是我县金融机构基于创业者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村妇女、青年、党员发放的不需要抵押,只需要具有代偿能力人作担保的一种贷款品种,从而突破了传统农户贷款抵押难、融资难的瓶颈,增强了他们创业致富的信心和能力。
三、优惠让利,融资成本极低。我县金融机构对纳入三大创业贷款项下的所有贷款项目均执行下浮10%-20%的利率优惠,并对评上“三信”(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户的还可以进行叠加优惠。2009年以来象山我县金融机构共计优惠贷款户数达2万余户,优惠让利达3000万元,大大减轻了贷款农户的利息负担,融资成本很低。
四、绿色通道审批、农户用款更灵活。为了规范操作,我县金融机构制定了相关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了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流程化和技术专业化。对由县妇联、团委、组织部等组织推荐把关的贷款对象,辖内金融机构专门开通了“绿色审批通道”,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实行限时调查、集中上报和批量审批,通过加快贷前调查和内部审批流程,有效提高贷款投放效率。同时对创业贷款实行“评定等级、核定总额、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管理,使农户在用款时更方便、更灵活。
五、放宽贷款用途,服务更全面。三大创业贷款可用于贷款对象种植、养殖、购买生产设备、日用商店经营等多种用途的创业项目,通过信贷资金有效链接农业生产的产、供、销环节,实现全方位支持农村妇女、青年和党员的创业致富。
三、三大创业贷款产生的显著成效
通过近5年时间大量信贷资金的注入,为促进象山县农村妇女、青年、党员创业和带业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产生了多重正面效应。
一是农村妇女、青年、党员致富能力得到增强。在信贷资金的支持下,农村妇女、青年、党员积极投身于我县养殖业、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等特色产业,据初步统计,相关产业产值达到8.5亿元,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亿元以上。
二是带动了广大农民创业就业。通过以“创”促“带”,农村妇女、青年、党员积极带动身边农民创业致富,全县已累计带动农民7710户,预计全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此可增加30元以上。据抽样调查,农村妇女、青年、党员创办的实体经济平均每户带动3—5人实现就业,在这些企业中工作的农民达1000多人,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处就业的问题。
三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对我县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的支持作用尤其显著,农民在妇女、青年、党员的带动下参与养殖场、种植场生产经营等的有7000余户,其中投资规模10 万元以上的有3000余户。同时,农村妇女、青年、党员创业贷款还带动了农村住房、汽车、农用机械和家电等消费需求。
四是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以推动农村妇女、青年、党员三大创业贷款为契机,认真开展清理农村不良贷款(至2013年3月末,农村不良贷款余额0.9亿元,不良率0.6%,仅为同期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的50%),加强诚信守法教育,着力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促进了乡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