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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溪市积极推进保险互助社试点工作
  • 来源: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时间: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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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极稳妥开展金融改革创新是激发金融发展活力、谋取金融改革红利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选择。该市作为全省首批金融创新示范市,在上级的关心支持和大力帮助下,积极主动、稳妥有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大力打造地方金融高地,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造血”、“输血”支撑。特别是该市把保险互助社试点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明确方向、找准定位,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两个层面”推行试点。按照“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思路,该市循序实施村级、镇级保险互助试点。第一个层面是村级。经保监会批准,2011年9月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启动为期两年的农村保险互助试点,成立全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保险互助社注册资本10万元,营运资金100万元,提供意外伤害险、家庭财产险两个险种服务。试点一年后,就对该村户籍人口实现了全覆盖。截至今年11月,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意外伤害险累计实现参保3365人、保费收入18.46万元,共理赔1笔、赔付0.1万元;家庭财产险实现参保1480户、保费收入15.62万元,共理赔6笔、赔付0.74万元,保险互助社运行稳健有序,经济社会效益良好。今年4月,该市还在西门外村率先推出了补充医疗保险,实现参保人数1213人、保费收入3.03万元,共理赔19笔、赔付1.81万元。第二个层面是镇级。在总结西门外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3年7月进行保险互助社升级扩面,在龙山镇成立了全国首家镇级保险互助联社,同时将村级保险互助社拓展到下属8个村,实现从“点上试验”到“面上推开”的跨越,保险服务的受益人群和覆盖范围得到拓展。龙山镇保险互助联社注册资金20万元,营运资金300万元,镇保险互助联社与8个村级保险互助社实行“分别设置、集中运营、独立核算、统保统赔”。目前,镇联社主要开展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两个险种业务,截至今年11月末,共实现保费收入64.98万元,其中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44.03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收入20.95万元,为2894户农户、4181位农民提供风险保额4.21亿元,共理赔57笔、赔付3.12万元。

      二、“三大环节”规范运行。按照“防范风险、审慎经营、完善结构、规范管理”的原则,镇村两级保险互助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一是规范组织架构。互助社设立理事长、总经理、理事、监事、理赔人员、核保人员、出纳和会计等,人员配备齐全,同时邀请1名商业保险公司原领导担任联社顾问。对于8个村级互助社,由当地村书记兼任互助社负责人。二是规范规章制度。建立了保险互助社章程以及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各项制度执行,确保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三是规范日常运营。特别是对保险互助社从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技能培训,充实专业知识储备,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目前,已有4人获得保险从业专业资格,更好地推动了保险互助社经营管理水平提升。

      三、“四项举措”强化扶持。为给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保险互助社成长壮大,该市高度重视扶持引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里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落实专人负责试点工作,确保政策扶持、指导帮助等各项举措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资金补助。市镇两级为互助社试点提供了一系列补助政策,比如提供总额超过500万元的营运资金和开办经费,为农民参保互助保险提供每年100万元、为期两年的保费补贴,壮大互助社规模实力。三是强化税收优惠。市里对保险互助社成立后五年内发生的所有税费,市级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免征,促进互助社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强化服务指导。市金融办牵头加强协调指导,同时组织市保险协会、保险公司等业内专家,对保险互助社经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降低互助社运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