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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金融工作总结
  • 来源:市金融办
  • 时间:2011-12-30 1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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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全市金融系统积极顺应宏观调控政策,针对货币紧缩的总体趋势,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六个加快”的战略部署,按照“稳运行、强服务、促转型、求发展”的工作目标,努力发挥金融协调服务和保障经济职能,全市金融实力不断增强,金融基础更为扎实,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

      2011年金融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1年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现有银、证、保、信托、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189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办事处)57家,证券营业部和期货机构86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46家。另有小贷公司25家、保险中介机构2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51家,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业为龙头,证券、保险业为支撑,基金、信托、融资租赁以及部分类金融机构为辅助的广覆盖、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金融总量进一步壮大。至十月底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0467.8亿元和10486.5亿元,同比增长9.4%和14.7%。至三季度全社会融资规模增加1557.8亿元,其中人民币本外币贷款增加1036.2亿元,信托贷款增加14.7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增加330.8亿元,金融机构持有的企业债券包括短融和中票增加64亿元,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59.3亿元,企业债券融资8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增加11.1亿元,保险公司赔付支出33.8亿元。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83.3亿元,不良贷款率0.8%,继续保持了优质的金融生态。证券成交总额12600.5亿元,同比增长5.1%。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15.7亿元,同比增长5.7%,高于全国-0.7%的平均增幅。

      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贡献持续提高。至三季度全市金融业税收收入66.81亿元,同比增长38.8%,其中地方性金融业税收收入48.58亿元,同比增长36.2%,占地方财政收入的8.8%,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度持续增强。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18.6亿元,同比增长7.2%,在服务业增加值中占比达18.4%,拉动GDP增长近1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

      1、主动寻求发展机遇,高起点谋划金融发展新蓝图。一是深化前瞻研究。借助我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战略合作的平台,立足宁波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区的实际,与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先后开展了《金融与海洋经济》、《宁波建设国际强港的对策研究》等课题调研,对金融机构参与航运、物流等产业发展,探索组建航运产业基金,加快推动组建专业化的法人航运保险机构举措进行了前瞻性地研究,为“十二五”金融业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高起点规划。按照浙江省金融规划编制的具体精神和我市规划工作的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智囊参与共同编制宁波“十二五”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立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大背景以及宁波金融的自身条件和基础,突出创新主题,研究提出了金融业发展“六大任务”、“五大平台”等目标要求以及金融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重点举措。三是组织宁波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对接会。围绕“十二五”发展和国务院确定的长三角一体化、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及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战略,以“金融与海洋经济”为主题,全面展示海洋经济产业的发展前景,深入探讨沪甬海岛开发投资与航运金融合作、探索组建海洋经济产业基金等领域,主动与上海开展融合发展,促进沪甬两地更深层次地合作,进一步推进宁波经济金融发展。会上, 包括沪甬两地共同发起设立的总规模将达100亿元的海洋产业基金、宁波港与上海港联合发起组建国内首家专业性航运保险法人机构等在内共39个、合计规模430亿元的项目签署合作协议。

      2、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建设。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应对,从年初出台《关于做好“六个加快”金融要素保障的指导意见》到年中的《强服务、促转型、保增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优化调整《宁波市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考评奖励试行办法》,再到研究制订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发展的专项政策,深入探索和挖掘全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机制和渠道,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积极引导利用银团贷款、搭桥贷款支持城市建设,推进事关民生的多个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先后开工。1-9月,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贷款新增822.87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52.7%。其中仅银团贷款就签了6笔,达成资金意向449.11亿元,较好地满足了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组织举办投融资项目对接会,引导全市金融系统着力做好投融资项目资金保障对接,充分发挥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的重要作用。先后共有60余个对接项目成功签约,涉及市政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民生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合计融资规模达930多亿元。同时千方百计协调人保集团、民生银行、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通过第三方抵押方式,努力促成人保集团30亿保险资金落户。三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坚持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转型”的中心工作来抓,通过制定政策、营造融资环境、强化考核、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开展融资培训、创新融资方式以及引进特色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至十月底,全市短期贷款余额5784.4亿元,增长18.6%,增幅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3、签订责任明确上市任务,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一是组织召开全市企业上市推进大会,明确落实责任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各企业推进上市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上市企业总数达100家的目标,并按照各县(市)区上市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了各地的新增上市公司指标,分别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同时还组织召开企业上市申报推进会,确定明年推出申报企业25家。二是开展专题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先后定期组织了4次金融系统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全市金融办系统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会,不仅强化提升金融办系统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资本意识和服务能力,同时帮助企业客观、全面的分析把握资本市场形势,促进企业家整体理念的转变,引导更多的优质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三是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及时调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并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进一步增加上市奖励,鼓励各县(市)区在各种要素资源安排上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为企业上市提供高效优质服务。通过上下努力,1-10月我市已有6家企业境内成功上市(先锋、博威、三星、三江、围海、建工),借壳上市2家(银亿、均胜),境外并购上市3家(利时、一舟、春和),通过聆询待发2家(象山华众、镇海奇盛生物),募集资金52.05亿元,申报在会的12家。

      4、大力搭建航运金融平台,努力助推海洋经济发展。一是组建海洋产业基金。立足宁波作为浙江海洋经济核心区的优势,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为保障海洋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经牵线搭桥,努力协调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开投公司与宁波高新区开投公司合作组建宁波海洋产业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30亿元,日前首期到位5亿的海洋产业基金已开始启动运作,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也已挂牌成立。二是探索筹建航运保险法人机构。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充分立足宁波港的优势,经多方沟通努力,由宁波港集团、上海港集团以及人保集团公司三家联合组建宁波航运保险的专业机构,目前筹建组各方正按照明年六月挂牌成立的时间节点要求倒计时开展申报筹建工作。三是协助参与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推进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协助市发改委认真做好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组建推进工作,全程参与交易平台方案的设计、管理团队的组建、交易平台的运行等,为交易平台的顺利挂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又配合市贸易局开始全面参与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监管,确保交易平台的平稳有序地发展。四是组织航运金融高端人才培训。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航运金融高端人才培训班,邀请国内资深专家深入探讨航运金融的发展前景及宁波的发展方向,并组团参加甬港论坛,深入香港各金融机构和港口码头,考察交流发展航运金融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管理人才、金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为发展海洋经济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还会同市委组织部、宁波经理学院开设一年期的企业投融资+资本运作高级研修班,组织50余名企业高管进行集中学习,为培育金融高端人才奠定了基础。

      5、深入探索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一是试点创新金融组织。针对农业、农村等金融基础薄弱领域,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创新壮大,目前国内首家保险互助社试点和资金互助社已在慈溪龙山开业,将为农村保险和“三农”融资提供有益补充,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探索组建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同时继续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步伐,今年全市新增小额贷款公司7家,累计25家,注册资本累计达47.7亿元,余额61.1亿元。二是探索健全中介组织管理体系。筹备金融业联合会、金融研究院、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等社会团体,完善金融业自律体系和研究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金融各行业之间的横向联合和交流,充分发挥宁波金融业的整体合力和协同效应。三是创新完善金融产品。专题举办推介我市首创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活动,协调共保体扩面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面和业务量,切实支持初创期小企业、城乡创业者、农业种养殖大户创业。央视新闻综合频道“朝闻天下”栏目对我市首创的这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了专题报道。该业务自2009年9月试点以来,目前已累计为千余个农村小企业和种养大户贷款17亿余元。四是重组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认真协调宁波国际银行、绿叶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重组改制工作,引导推动其增资扩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其股份制改造和改制,逐步做大做强总部经济。五是推动区域金融创新。以创新金融示范县(市)、区建设为抓手,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开发以及推动企业上市和股权投资发展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突破,特别是在“支农支小”领域创造性发展周转资金、集合信托和扩大抵押物范围等创新,有力地支持了各地经济的平稳发展。六是推进东部新城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协调推进金融机构入驻东部新城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打造金融集聚地标。6月8日,宁波区域金融服务中心落成开园,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部分机构如期进驻,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平安保险、普华永道、昆仑信托等20余家签约金融机构也在加紧装修,于年底前集中进驻办公营业,东部新城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渐具规模。

      6、优化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营造优质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密切关注金融动态,做好金融形势分析,及时跟踪和掌握经济金融发展趋势变化。同时,密切关注企业的金融风险,发挥预警和应急作用,积极协调处置好华丰建设利比亚事件,妥善处置七鑫旗、中达建设和恒富集团等企业资金链风险事件,切实维护金融领域稳定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处非工作。针对今年处非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处非工作的专题会议精神,会同公安等部门积极抓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协调宁海、奉化等县市的“日日会”的专项集中打击,协助做好天津天凯非法集资案件案情梳理和登记等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金融协调管理体系,确保宁波金融的优质生态。三是加强金融业专题宣传。大力开展宁波金融“十一五”回顾、“十二五”展望宣传活动,通过各媒体的宣传报道,不仅增进了城市居民对金融的认识和了解,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宁波金融业的影响力和渲染力。